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往往会选择肇事逃逸,而逃逸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还会赔偿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往往会选择肇事逃逸,而逃逸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还会赔偿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还给赔付吗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需要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同时购买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在肇事逃逸事故不属于免责范围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根据年实施的《民法典》第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赔偿;机动车不明、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救助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人身伤害或者丧葬等救助费用的;被侵权人死亡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如何**保险公司
事故发生时,如果原告同时起诉事故责任方和保险公司,两人可能被列为共同被告。侵权赔偿与保险赔偿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共同诉讼。它们应该分开处理。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号第三十一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号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权获得保险金。具有直接请求权,且请求权具有法定性,因此从诉讼合并的角度来看,两者可以列为共同被告。
**、若原告仅为事故责任方,应向原告作出说明,并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或者由保险公司申请追加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作出解释后仍不追加,且保险公司不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政府应当依职权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虽然保险公司不是事故责任人,但根据《保险法》第五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交强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作为赔偿主体,与案件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不得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不利判决,并剥夺其合法诉讼权利。而且,交强险的“先行赔付”原则是法律原则,保险公司应当先向受害人赔付。只有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确定后,才能判断事故方的责任。因此,应将保险公司作为当事人加入。
就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而言,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人身伤害赔偿索赔的依据是侵权法律关系。保险公司对案件标的物没有独立的索赔权,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对受害人享有优先权。给付义务、直接赔偿、给付义务是由保险公司与行为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产生的。因此,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伤亡案件中的诉讼索赔往往会依附于行为人。因此,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应为无独立索赔权的第三人。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的情况已在前文讨论过,此处不再赘述。
例外情况。实践中,尤其是涉及外地车辆的交通事故,交警事故证明上的保险公司信息只是保单号码,无法查到保险公司的具体信息。从诉讼成本和诉讼效率的角度来看,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审查侵权的法律关系,而根据《保险法》第五十条,保险公司可以对行为人进行赔偿,因此**可以添加保险公司作为非当然的第三方。
**时,原告仅依赖保险公司。由于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必须根据事故责任方的责任来确定,而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也与事故责任方有利益关系,所以**应该解释一下原告。追加犯罪人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犯罪人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经解释仍不追加姓名,且事故肇事方未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政府应当依职权追加事故肇事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派对。
三、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交强险
交通强制保险应对肇事逃逸事故进行赔偿。
如果您发生肇事逃逸事故,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强制交通保险。交通强制保险保单中没有排除肇事逃逸事故赔偿的免责条款。
首先,肇事逃逸事故不属于法定责任豁免范围。关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第二十二条仅列举了四种情况,即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盗过程中发生事故、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有垫付救援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伤人追偿。肇事逃逸事故不属于本文所列情形,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赔付义务。
其次,肇事逃逸事故不属于约定免责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在几种情况下,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或者垫付。但肇事逃逸事故不属于本条款的范围,保险公司不能据此主张免赔。
第三,保险公司通常援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24条并没有规定保险公司在发生肇事逃逸事故时可以免予支付保险金。从该条的字面意思来看,该条仅规定发生肇事逃逸事故时,救助基金有义务垫付受害人的部分费用,但并没有规定保险人可以免除不承担赔偿责任,也不规定被保险人丧失请求保险金的权利。因此,即使发生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也不能据此免除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上述结论也可以结合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号和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号的其他规定来整体解释第二十四条。法律法规设立社会救助基金的目的是在交强险无法提供充分、及时救助时,为受害人提供救助措施。根据该条规定,交通强制保险不足以补偿或者垫付受害人丧葬费、救助费用时,社会救助基金有法定垫付义务;肇事车辆未参加交通强制保险或者因肇事逃逸事故而无法确定其是否参加交通强制保险的。社会救助基金有垫付义务。
第四,交通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法律性质不同。商业保险是投保人为了分散风险、“转嫁”自身责任而购买的一种保险。交通强制保险更多的是公益性质。其主要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进而维护公众的安全和权利。出于上述目的,《交强险条款》不包括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的四种情况中的交通肇事逃逸。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53条还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机动车投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驾驶人进行赔偿。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肇事逃逸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的相关知识。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投保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必须在交通强制保险理赔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咨询,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